當前位置:首頁 > 公招信息 > 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2024-11-04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決定面向全市公開考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管理崗位九級職員2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符合本次考調條件的攀枝花市各級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或事業單位事業人員(工勤人員除外)。中央機關、省級機關設在攀枝花市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正式調入后原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不保留。

                                                                              (二)考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6.200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3日通過直接考核招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人員必須符合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條件。

                                                                              7.符合《四川省事業單位事業人員流〈調〉動試行辦法》(川人社發〔2022〕22號)的規定。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11月5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未滿5年的。

                                                                              7.通過公開招聘試用期未滿的,以及不約定試用期或試用期滿但在原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8.在縣區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不滿2年的。

                                                                              9.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10.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11.按照《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至11月12日18:00(以郵件顯示送達時間為準)。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考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4年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職位表》。

                                                                              2.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需本人簽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電子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30KB以下,名稱為姓名+電話號碼)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pzhjggwzzb@126.com(郵件標題:“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姓名”)。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考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4日。初審結果通過電話或郵件方式通知報考者。若報考者在資格初審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審結果通知,請及時電話咨詢。

                                                                              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考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考調程序,不再作為考調人選。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6日登錄報名郵箱查收準考證并自行打印,于筆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考人數與考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考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3:1的,該職位所有人員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加蓋單位鮮章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或證明本人事業身份相關材料復印件、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可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集中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了解報考者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六)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4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并電話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

                                                                              考察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

                                                                              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研究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對考察中取消考調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報考者在體檢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在符合條件人員中依次遞補1次。

                                                                              (七)體檢

                                                                              體檢在省委組織部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八)討論決定

                                                                              結合考察等情況,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

                                                                              (九)公示和任職

                                                                              對擬任職人員在攀西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辦理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本次考調嚴格按照中央、中共四川省委和中共攀枝花市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中共攀枝花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檢舉。

                                                                              五、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812—3320230(中共攀枝花市直機關紀檢監察工委)。

                                                                              咨詢電話:18982329669,15881692060(中共攀枝花市委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組織部)。

                                                                               

                                                                              附件:1.2024年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職位表

                                                                              2.攀枝花市直屬機關黨員服務中心公開考調事業人員報名表

                                                                              附件:點擊下載

                                                                               

                                                                              中共攀枝花市委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24年11月4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071.html

                                                                              來源:本站采編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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