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0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一)集團本部財務共享中心
1.財務管理綜合崗:1名
2.財務管理出納崗:1名
(二)集團本部金融事業部
融資專員崗:1名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廉潔從業相關規定,嚴格保守商業秘密和工作秘密。
3.熟悉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行業要求,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工作認真負責、嚴謹細致。
4.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執行力,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協調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職業禁忌疾病。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納入招聘范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有過相關行業內不良從業記錄的;或曾被辭退、開除公職的。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正在影響期內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不宜擔任該崗位的情形。
(三)任職資格條件
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詳見《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招聘崗位任職資格報名條件匯總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以電子郵箱送達顯示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線上報名,報名應聘人員將報名資料的原件掃描件打包為一個壓縮文件,以“應聘單位+部門+崗位+姓名”命名 (未按照要求命名發送的資料視為無效報名資料) , 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3543469457@qq.com; 集團系統范圍內人員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3.報名資料包含:(1)《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1)(需附本人近期彩色證件照片、本人手寫簽名,未簽名的報名表視為無效);(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4)個人征信報告(更新日期近1個月內);(5)個人簡歷以及其他有關學習、從業經歷、業績成果等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資料進行任職資格及條件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聘和聘任過程,任何環節審查出不符合本次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選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負責。
(三)綜合測評
本次公開招聘將通過綜合測評的形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將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四)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及名額、測評成績、從業經歷經驗及現實表現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在接到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體檢通知5個工作日內到三甲及以上醫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項目及標準完成體檢;在取得體檢報告3個工作日內將報告交至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人力資源中心(體檢費用自理)。
(五)錄用
擬聘人員經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審議通過,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為其辦理聘用入職手續。
四、薪資待遇
擬聘人員一經錄用,與錄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薪資待遇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五、試用期管理
入職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合格的,試用期統一計入聘用期。試用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提前7日書面通知本人提前結束試用期,并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選聘過程中有(包括但不限于)編造或隱瞞證書證件、社會榮譽、履歷、重大疾病、犯罪行為等情況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四)不能完成交辦的工作任務、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不宜繼續試用的。
(五)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
(六)有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試用期內聘用人員申請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須按 照用人單位相關規定辦理,經用人單位審批同意,在完成工作交接后辦理離職手續。
六、應聘須知
(一)本次公開招聘根據報名情況,將以電話方式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綜合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接到電話通知的視為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或未被選擇進入下一環節;報名時,應聘人員應按要求填寫聯系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如因通訊不暢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參加綜合測評的,視為主動放棄。凡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人員,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將對所有報名人員的報名情況及信息保密。
(三)公告未盡事宜,請在工作日時間與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聯系。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咨詢電話: 0812-6860731/18782386808(趙女士)、18784370058(劉女士)
附件:
1.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公開招聘報名表
2.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招聘崗位任職資格報名條件匯總表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0日
來源:https://www.pxrc.com.cn/article/23013.html
相關資訊